虚假注册公司 两人被处罚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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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02:4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在没有分文注册资金的情况下,利用虚假材料注册成立资本800万元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钟某、桂某摇身一变当上“老板”。两人现已被包河区法院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分别判处罚金8万元,免于刑事处罚。 几年前,“下海”后的钟某认为房地产赚钱,即想成立一家开发公司。因苦于没有资金,钟某便打起歪主意,找了一家中介公司,花5000元获得两份金额分别为640万和160万的
(丁爱民 胡正亮 肖献松)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