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禁止党政机关执行公务时中午饮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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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02:4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 省委、省政府日前就转发《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在全省党政机关实行执行公务时午间禁止饮酒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全省发出通知,自2005年4月1日起,在全省党政机关实行执行公务时午间禁止饮酒的规定。 该《规定》明确,除接待外宾、海外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台同胞、外国驻华机构人员、我国驻外机构人员等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重要特殊公务外,禁止在工作日及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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