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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停电须提前7天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03:0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记者赖庆媚) 根据昨日国家电网公司电视电话会议的相关要求,成都电业局向全市市民公开提出了10项承诺。

  据悉,这10项承诺包括:供电营业场所必须公开电价、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供电方案答复期限:居民用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用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用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用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必须提前
7天向社会公告;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一般为:城区范围45分钟、农村地区90分钟、特殊边远地区2小时;客户欠费需依法采取停电措施的,必须提前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电力服务热线“95598”24小时受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和电力故障报修等。

  此外,按照电力员工服务行为的“10不准”标准,电力员工一律不得违反规定停电、故意拖延送电,以及自立名目收费、擅自更改收费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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