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讯逼供让青年农民还清白时已成残疾(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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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03:46 重庆晨报 | ||||||||||
农民变身“强奸犯” 2002年9月4日,王树红到丘北县城办事,突然被一名男子拦住去路,并被强拉进了丘北县公安局。此人自称是丘北县禁毒大队副教导员,名叫刘自春,而抓王树红的原因是他“杀了人”。王树红回忆说,是在第三天的晚上,该局另外两名公安李光兴(时为丘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卢梁甲等人也来审讯过他,对他说:“你老实点,小姑娘都说人是你杀的。”他辩解说:“我天天在家种地放牛,怎么可能杀人!”为让他屈服,二人就对他采取了用木棍殴打,电击等手段进行逼供。几次三番后,他被人拉起手在早已准备好的“笔录”上按下了手印。 让王树红遭受冤枉的案件就发生在他失去自由前几天。2002年8月28日,一个名叫朱永琼的年轻女子被人杀害在县城里的安乐旅社中,死前曾遭到强奸。2002年9月7日,戴着脚镣的王树红被带到丘北县安乐旅社指认作案现场,此时,他已经被打断了胸椎和腰椎。当年10月10日,丘北县检察院批捕王树红。10月11日,在县一中门口召开了公开宣判大会,宣布王“因嫖娼杀人”被逮捕。 关键证据全没有 根据管辖方面的规定,丘北县检察院向文山州检察院移送起诉。文山州检察院受理后,发现该案存在大量疑点:第一、没有死者身体提取的遗留物(精斑)和王的血液(DNA)对比鉴定;第二、关于作案工具的供述前后矛盾;第三、王是否具有作案时间无法认定,关于此点,磨依村村民写有联名信,证实案发当日王在村里放牛。于是,州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先后两次把《提请逮捕书》退回丘北县公安局补充侦查。 迫于压力,2003年4月,丘北县公安局委托云南省公安厅就死者身体提取物(精斑)和王的血液(DNA)作对比鉴定,结论为“两者不属同一人”。于是,办案检察官多次前往看守所提审王树红,王反反复复讲述了自己是被屈打成招的情况。 真凶归案他无辜 在此期间另一起案子的告破,更证明了王树红的无辜。2003年6月24日,该案作案人王标林交代:当日,由于母亲生病,他想找点钱买药,便打算抢劫小姐。为此,他专门买了一根小钢绳,挽成圈揣在口袋里就去了安乐旅社。遇到朱永琼(死者)。在和朱发生了性关系仅一分钟后,他就掏出钢绳,一手拉一头,勒在了对方的脖子上。朱断气后,他翻遍其身上的口袋,都没找到钱。于是,他就装好钢绳,直接下楼去车站坐车回家了。 真凶落网不久后的2003年7月1日,王树红被一部警车从看守所送回了家。此时,他已被无辜羁押达299天,遍体鳞伤的他已经无法站稳。 他要索赔6万余 在这之前的4月26日,丘北县人民检察院作出(2004)1号《刑事赔偿决定书》,确认了本院当年对没有犯罪事实的王树红实施批准逮捕的错误。2004年8月19日,县公安局刘自春、李光兴、卢梁甲3人被刑拘。9月2日,三人被正式逮捕。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都将派出专人,对整个审理进行旁听。王树红代理律师李斌介绍说:经鉴定,现在王树红是七级残疾,胸11、12及腰1、2椎体轻度陈旧性压缩性骨折,腰部呈130度弯曲,畸形的非常厉害,活动能力严重受限,至少丧失了85%%。王树红委托律师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索赔63502.1元。据生活新报8日消息 施暴者号称“测谎专家” 本报讯据云南信息报9日消息8日下午,丘北县公安局三名民警涉嫌刑讯逼供致王树红七级伤残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在官渡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光兴、刘自春、卢梁甲三名被告虽然对公诉机关的指控百般抵赖,但是在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面前,他们对王树红进行殴打、棒击和电击的场景,还是清晰地浮现了出来。 否认逼供 第一被告原丘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李光兴被放在第二个单独审问。他竭力否认自己对王树红进行了刑讯逼供,坐在原告席上的王树红就愤怒地质问他:“你怎么打我的,你怎么整我的,你说给法官听啊!”王树红此言一出,法庭上顿时一片哗然。 木棍击腰 王树红在侦查机关陈述笔录中说,他被戴上手铐脚镣关在审讯室里,李光兴与卢梁甲进来后,卢梁甲就用一根五六十公分长、三公分左右粗的木棍打他的腰,还揪住他的衣领,使劲地把他往地上摔。王树红说,此后李光兴又搬出一个老式的手摇电话机,将两根花线分别拴在他左右手的大拇指上,开始摇电话的手柄,麻得他浑身颤抖,三次昏死摔在地上。李光兴每次都用冷水将他泼醒,后来卢梁甲提前走后,李光兴又把门关起来,用尼龙绳子绕在他脖子上,两手使劲狠命地勒他,折磨得他神智不清。 在这份侦查机关笔录的陈述里,王树红说,刘自春来接班后,问了他几句话,就开始写一份东西,然后就拉住他的手,用他的大手拇指在那份东西上按了个手印。 “指认”现场 王树红说:“他们给我戴上手铐和脚镣,我怕他们再打我,才跟他们去指认现场。指认现场时,也是刘自春拉着我的手,指这里,指那里。他问我,安乐旅社的那个小姑娘头发有多长,我说不知道,他就警告我说,40公分长,记住了,检察院问你的时候,你也要这样说。他又问我那个小姑娘穿什么衣服,我也说不知道,他就告诉我说穿红衣服。他还问我,那个小姑娘的钱夹里有多少钱,我不知道,他就告诉我说有600块。” “测谎专家” 李光兴的同事杨旭(音)的证词说:“李光兴办案历来作风粗暴,对嫌疑人动手动脚是经常的事情,而且他还有最厉害的一招,就是用老式手摇电话机绑在嫌疑人的两个大手拇指或者大脚拇指上电击,我们都把这部电话叫做测谎仪。平时同事间开玩笑,也经常说谁谁不老实,怕是要用李光兴的电话机来摇一摇。因为这些,李光兴在我们局里也号称‘测谎专家’。” 丘北县公安局副局长的证词,也证实确实有干警向他反映过李光兴用老式电话机办案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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