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刑讯逼供 云南三民警受审(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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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03:48 北京青年报 | ||||||||||
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 审理中公诉人明确提到王树红一案已经证实是一起冤假错案。但面对刑讯逼供的指控,三名被告民警均矢口否认,称自己从来不曾实施过任何逼供行为。而他们所聘请的共5名辩护律师也是出人意料地众口一词,全部都认为证据不足,而请求宣告被告人无罪。整个审理从昨日13点半,一直持续到19时许,最后审判长宣布择日做出一审判决。此案中,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三名被告分别是丘北县公安局原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李光兴、原禁毒大队教导员刘自春以及原刑警大队民警卢梁甲。 昨天,三名被告当庭表示对指控罪名及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异议,认为自己无罪。面对如此情景,坐在原告席上的王树红则发出这样的质问:“李光兴,你们把当天是怎么整我的跟法官说出来!” 一被告被同事称为“测谎专家” 在法庭接下来进行的举证质证程序中,公诉机关列举了大量的证据证明,每一桩证据都直指三人刑讯逼供。 “我和李光兴共事多年,全公安局的人都知道他的办案风格,犯罪嫌疑人的口供都是被他打出来的,局里的人都戏称他为‘测谎专家’,因为他办公室里有一步老式的手摇电话机,如果嫌疑人不认罪,他就用电话线绑住其手指,然后使劲摇话柄,用电击的方法来逼供,那部电话被公认为李的‘测谎仪’。”这是丘北县公安局一名干警的证言。 昨日庭审中,一名干警同时还提到,他当日去接班审讯王树红时,看到王“一脸恐惧的神情,浑身都在冒汗”。对此,李光兴的辩护人称,几名作证的干警都未亲眼看到过李、卢二人打人,明显是夸大其词,证据没有真实性,不能作为定案根据。 两名专业鉴定机构的法医昨日出庭作证。两名专家称王树红的伤情构成轻伤(甲级),其腰部脊椎骨折的伤是因为间接性暴力所造成的。 受害人王树红曾为壮劳力 王树红,现年30岁,丘北县农民。三年前,他体格健壮,是家里的头号劳动力。而现在是七级残疾,胸11、12及腰1、2椎体轻度陈旧性压缩性骨折,腰部呈130度弯曲,无法直立,走路必须拄拐杖,活动能力至少丧失了85%。 据《生活新报》报道 作者:温星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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