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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抢劫运钞车罪犯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03:49 北京青年报

  打死一人打伤两人抢走123万多元———

  吉林

  新华社长春4月8日电 受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8日对被告人杨超、孙峰抢劫、盗窃案件进行公开宣判,终审分别判处杨超、孙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
身。

  被告人杨超系吉林市建龙公司保安员,被告人孙峰系磐石市国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金融武装押运队守库员。去年9月29日16时许,二人以搭车为由乘上运钞车。17时20分许,当车行至盘桦公路红旗岭庙岭山附近时,二人同时掏出尖刀砍向押运员王森、徐峰伟及搭车回家的红旗岭工行营业员凌丽。王森当场被杨超砍死,徐峰伟双手、颈部、左臀部被砍伤,凌丽左耳后被砍伤。

  在抢劫过程中,运钞车翻进沟内。被告人杨超、孙峰抢走运钞车内押运的人民币123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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