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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指控:殴打逼出“杀人”口供(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04:3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检方指控:殴打逼出“杀人”口供(图)
  图片说明:三名涉嫌刑讯逼供的民警在庭审现场(云南信息报供图)

  整个审理中,公诉人多次明确提到王树红一案已经证实是一起冤假错案。但面对刑讯逼供的指控,三名被告民警丘北县公安局原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李光兴,原禁毒大队教导员刘自春以及原刑警大队民警卢梁甲均矢口否认,称自己从来未曾实施过任何逼供行为。最后审判长宣布择日作出一审判决。检方指控三民警用木棒殴打逼供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8月28日15时许,文山州丘北县锦屏镇安乐旅社发生了一起抢劫杀人案,被杀害的女子死前曾遭强奸。案发后,丘北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由刘自春负责案侦。9月4日中午,刘自春抓获王树红。但王拒绝承认自己故意杀人。9月6日,刘自春安排三个审讯组轮流审讯,并故意将李光兴、卢梁甲安排在第一组。审讯中,李、卢二人便采用手摇电话电击、木棒殴打等暴力手段进行逼供,王被迫屈打成招,作了“有罪”供述。王随后因涉嫌故意杀人被送至看守所羁押,直到2003年6月24日,“8·28”的真凶王林标浮出水面,同年7月1日,被冤枉羁押了整整296天的王树红才被释放。被告辩解没有逼供自己无罪

  面对检察机关指控刑讯逼供罪,三名被告当庭表示对指控罪名及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异议,认为自己无罪。

  刘自春称,他安排李、卢二人前去审讯,并没有故意让二人刑讯逼供的意思。他也没看到李光兴动手打人。

  李光兴则辩解他自始至终都没有参与办理此案,也不是专案组成员。他是因为听从了刘自春的安排,才和卢梁甲前去看守王树红的,并未对其进行审讯,更没有刑讯逼供。卢梁甲称他只是向王“了解过情况”。民警证言口供都是被他打出来的

  在法庭接下来进行的举证质证程序中,公诉机关列举了大量的证据证明,每一份证据都直指三人刑讯逼供。

  首先是王树红在公安机关所作的陈述,“……李、卢二人就用绳子勒我,用木棒打我,还用电话电我,逼迫我承认杀人……”

  “我和李光兴共事多年,全公安局的人都知道他的办案风格,犯罪嫌疑人的口供都是被他打出来的,局里的人都戏称他为‘测谎专家’,因为他办公室里有一部老式的手摇电话机,如果嫌疑人不认罪,他就用电话线绑住其手指,然后使劲摇话柄,用电击的方法来逼供,那部电话被公认为李的‘测谎仪’”。这是丘北县公安局一名干警的证言。

  据生活新报温星 熊瑞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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