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我市出台不合格商品召回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07:02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 许震宁 周爱明 通讯员方宁)昨天,在全市强化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大会上,市工商局出台了不合格商品召回制度。制度规定,涉及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已售出家电、食品、农资等重点商品(食品),均列入不合格商品(食品)召回范围。

  市工商局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已售商品必须立即召回:在企业自查中被认定为有问
题的商品(食品);在有关职能部门执法检查中和商品抽查中,认为必须立即召回的商品(食品);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或因质量问题造成人身伤害的商品(食品);经营单位认为应该被召回者。“产品外包装标注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应有外包装而没有外包装的,应有安全性能标注和警示标识而没有的,都是被立即召回的产品。”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负责人解释说,标注内容包括:厂名、厂址、技术标准、性能、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失效日期和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等。

  (编辑 米米)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水蓝幸福
水蓝幸福海洋爱情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