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要帮职工打“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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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08:00 大连日报 | ||||||||
本报讯(刘浩记者董国勋)职工与企业之间出现了劳动争议怎么办?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谁来维护?昨天,市总工会向我市部分基层单位派出25名工会法律顾问,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帮助职工打“官司”。这意味着我市基层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我市成为全国第一个建立基层工会法律顾问制度的城市。 据了解,首批试点将在大连固特异轮胎有限公司、大连新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大连
担任基层工会法律顾问的律师,均系取得律师职业证并在律师事务所执业的执业律师。工会法律顾问工作内容包括:对工会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工会草拟、审查劳动、集体合同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关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和其他法律事务文书;参与工会与行政的平等协商等法律事务谈判;协助工会做好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工作;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参与工会组织开展的劳动法律监督活动,提出建议意见等。基层工会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改变了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由被动咨询为主动参与,将事后救助同事前控制结合起来,使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真正融入到劳动关系之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