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西安受理肯德基被告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08:55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西安4月8日讯自肯德基涉“红”事件曝光以来,消费者纷纷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高呼,一时间该事件在全国闹得沸沸扬扬。近日,家住西安的姐弟俩将经营肯德基快餐的陕西松茂食品餐饮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为自己每年进行体检,索赔精神损失1元钱,并承担今后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双倍返还他们在肯德基快餐店的花费2470元。4月4日,西安市碑林区法院已受理该案。

  起诉状称,现年17岁的平平(化名)和14岁的弟弟小军(化名)对肯德基十分钟爱,隔几天就要光顾一次,且俩人特别喜欢吃新奥尔良鸡翅和新奥尔良烤鸡腿堡系列。然而,当今年3月16日,姐弟俩看到报纸和电视新闻中曝光肯德基食品涉“红”一事后,都震惊了。自己平日最爱吃的东西竟然对身体有这么大危害。平平的父亲拿出就餐发票一看,上面的印章均为陕西松茂食品餐饮有限公司。为了讨个公道,今年3月31日,平平和小军将陕西松茂食品餐饮有限公司告到法院。他们的父亲胡先生作为两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两原告在起诉状中表示,该公司销售的新奥尔良鸡翅和新奥尔良烤鸡腿堡中发现了早在1996年就在我国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中明令禁止使用的“苏丹红”。该公司无视我国卫生部门的禁止性规定,采取对消费者不负责任的态度,给原告身心造成巨大损害。事件发生后,被告也未对原告作出合理和积极的善后补救措施,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因此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为原告每年进行体检;2、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1元;3、被告承担原告今后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4、被告双倍返还原告在被告处的花费2470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华商报》供稿)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水蓝幸福
水蓝幸福海洋爱情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