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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新闻单位学习贯彻《新闻采编管理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09:13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陶忠辉报道:昨日,我省召开学习贯彻《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座谈会,切实规范采编人员的行为,维护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促进我省新闻事业健康发展。

  与会新闻单位代表在发言中表示,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制定、公布这一规定,是进一步规范新闻从业人员行为、维护新闻界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规定对新闻
从业人员的政治立场、思想作风、采编作风和新闻纪律等,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贯彻落实规定,对于加强新闻队伍建设,促进新闻事业健康发展,具有深刻和重要意义。大家一致认为,落实这一规定,是新闻战线当前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深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纷纷表示,要自觉地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地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自觉地实践“三贴近”,坚持新闻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各种虚假新闻、有偿新闻和低俗报道。

  省记协主席李德华指出,新闻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规定指导思想明确、要求具体、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是一项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行为的重要制度。他希望各新闻单位都要认真学习,下大力气贯彻落实。

  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省记协等有关部门及省直和武汉市主要新闻单位负责人和记者代表共30多人参加座谈。

  (本报热忱欢迎读者监督。监督电话:027-86783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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