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学习贯彻《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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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09:13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陶忠辉 雷波)昨日,我省召开学习贯彻《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座谈会。 与会新闻单位代表在发言中表示,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制定这一规定,是进一步规范新闻从业人员行为、维护新闻界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大家纷纷表示,要自觉地坚持新闻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各种虚假新闻、有偿新闻和低俗报道。
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省记协等有关部门及省直和武汉市主要新闻单位负责人和记者代表共30多人参加座谈。 楚天都市报热忱欢迎读者监督。监督电话:027—8679163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