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农民屈打成招,三涉案民警昨受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09:23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昨日,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丘北县三民警涉嫌刑讯逼供案。离开庭还有一小时,法庭外就聚集了近百名前来旁听的人员。13时50分,本案的受害者丘北农民王树红佝偻着身躯,拄着拐棍艰难地坐到原告席上。两年半前,王体格健壮,是家里的顶梁柱,在遭受到296天“强奸杀人”的“冤狱”后,经昆明法医院鉴定,已经落下了七级伤残的终身残疾。法庭上,他委托律师提出了63502.1元的刑事附带民事索赔。
此案中,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三名被告分别是丘北县公安局原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李光兴,原禁毒大队教导员刘自春以及原刑警大队民警卢梁甲。整个审理中,公诉人多次明确提到王树红一案已经证实是一起冤假错案。但面对刑讯逼供的指控,三名被告民警均矢口否认,称自己从来不曾实施过任何逼供行为。整个审理从昨日13点半,一直持续到19时许,最后审判长宣布择日做出一审判决。 案件回放 2002年8月28日15时许,文山州丘北县锦屏镇“安乐”旅社发生了一起抢劫杀人案,被杀害的女子死前曾遭强奸。案发后,丘北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由刘自春负责案侦。9月4日中午,刘自春在丘北县城三鑫花园抓获王树红。在前期审讯中,王拒绝承认自己故意杀人。9月6日,刘自春安排3个审讯组,从当晚20时至次日8时轮流审讯,并故意将李光兴、卢梁甲安排在第一组。审讯中,由于王还是坚持自己没杀人,李、卢二人便采用手摇电话电击、木棒殴打等暴力手段进行逼供,王被迫屈打成招,作了“有罪”供述。王随后因涉嫌故意杀人被送至看守所羁押,直到2003年6月24日,“8·28”的真凶王林标浮出水面,同年7月1日,被冤枉羁押了整整296天的王树红才被释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