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湖北省旅游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09:24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朱媛媛通讯员沈旅报道:旅行社和导游不能强制游客购物,导游不能索要小费,景区(点)经营权可依法转让……昨悉,作为地方性旅游法规的《湖北省旅游条例》于3月31日通过了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1999年颁布的《湖北省旅游管理条例》的基础上,新《条例》新增了建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景区经营权可依法出让、旅行社可参与公务接待等新内容。此外,对游客
、旅行社以及导游的责任和权益作出了更详细的规定,如:旅行社不能进行虚假宣传,不能随意减少合同约定的旅游项目,不能强制游客购物,应当为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导游则不能私拿回扣小费。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水蓝幸福
水蓝幸福海洋爱情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