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旅游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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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09:24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朱媛媛通讯员沈旅报道:旅行社和导游不能强制游客购物,导游不能索要小费,景区(点)经营权可依法转让……昨悉,作为地方性旅游法规的《湖北省旅游条例》于3月31日通过了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1999年颁布的《湖北省旅游管理条例》的基础上,新《条例》新增了建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景区经营权可依法出让、旅行社可参与公务接待等新内容。此外,对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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