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干强调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 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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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10:02 东方网-文汇报 | |||||||||||||||||
据新华社广州4月8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8日在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强调,抓基层、强基础,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是中央对政法工作长期一贯的要求。人民法庭作为最基层的司法机构,处在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的第一线,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是全国各级法院的重要任务,也是各级党委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一个基本方面。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人民法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
罗干指出,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是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的重中之重,是推进政法工作全面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各级党委、政府要继续支持人民法院加强基层建设,进一步完善司法保障机制,确保人民法院及人民法庭开展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必要条件。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围绕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目标,指导和支持人民法院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推动审判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