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服装染料通过皮肤吸收后致癌 潜伏期达2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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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10:11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可能不少消费者知道纺织品含甲醛可致癌,但事实上,一些纺织品使用的染料致癌性比甲醛更厉害。前日,记者从广东省质监局获悉,根据今年元旦实施的我国首个纺织品强制性标准,设于广州的国家纺织品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了全国20家企业主动送检的1051份样品发现,2%的样品含有纺织品染料中致癌性最强的物质,最严重者超标190倍。文/记者李婧
2005年1月1日,我国首个纺织品强制性标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03)正式施行,首次以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形式明确提出纺织品安全生态环保要求,其中首次将可致癌的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即常说的偶氮染料)列入监控范围,禁止纺织品中使用这些染料。 据检验机构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该标准具有强制性,而且上升到技术规范的层次,一旦企业产品被检出含有可分解芳香胺染料,不仅企业产品将被判定为不合格,而且企业还将面临处罚。为此,包括大中小型企业在内的全国不少纺织品企业主动将纺织品样品送到设于广州的国家纺织品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即广州市质监局下属的广州市纤检所)检验。 截至目前,广州市纤检所共受理了来自全国的20家企业要求按该标准检验的申请,共检验样品1051份。检验结果表明,2%的送检样品(约21份)含有不应检出的高致癌性物质联苯胺,其中两份样品分别超出国家标准限定值190倍和41倍,而联苯胺是目前已知的23种可致癌芳香胺中致癌毒性最强的物质之一。 对于检验结果,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只有2%样品被检出含联苯胺,但毕竟样品共有1051份,所以不合格产品仍比较多,情况还是比较严重的。这主要是由于标准实施时间不长,大部分企业和消费者对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的危害认识不足,导致标准执行情况不佳。同时,有业内人士透露,之所以纺织品企业大多使用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是因为价格问题,替代这种燃料的绿色环保染料多为进口货,价格要贵三四倍。 可分解芳香胺难分辨难消除 据悉,在国外,德国于1994年就出台标准禁止纺织品中使用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欧盟也于2003年实施了《关于禁止使用偶氮类染料指令》。目前,在德国一旦发现纺织品中含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整批货物都将罚扣,并对生产厂家进行刑事起诉。 我国既是服装生产大国,同时也是服装进口大国,虽然早在2001年就颁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甲醛含量的限定》,但还是出台了首个纺织品强制性标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03)并于今年元旦起实施,其标准水平已与欧盟现行的纺织品标准水平相当,将PH值、色牢度、可分解芳香胺等指标纳入标准之中。 对于纺织品安全方面的这些指标,有关专家表示,可分解芳香胺致癌性远比甲醛厉害,因为甲醛有刺激性气味,易分辨,而且易溶于水,消费者买回纺织品后,一般用水洗一下就可去除大部分甲醛,但可分解芳香胺染料从纺织品外观无法分辨,只有通过技术检验才能发现,而且无法消除,通过皮肤接触就可吸收致癌。 皮肤吸收扩散可改变DNA 据了解,可分解芳香胺来自服装中的偶氮染料,偶氮染料在与人体长期接触的过程中,其有害成分被皮肤吸收扩散,在特殊条件下分解产生20多种致癌芳香胺,经过活化作用而改变人体的DNA结构,引起病变和诱发癌症。 而甲醛是纺织品后整理过程中的重要助剂,为了使服装能达到防皱、防缩、阻燃等效果,或为了保持印花、染色的耐久性以及改善手感,都需添加甲醛,消费者穿了甲醛含量超标的服装后,轻者会发生皮肤过敏,出现红肿、发痒等症状,重者会连续咳嗽,继而引发气管炎等病症。人体皮肤表面呈弱酸性,是人体防止病菌入侵的屏障之一,直接与皮肤接触的纺织品的PH值应在弱酸性和中性之间,否则,会引起皮肤过敏瘙痒等不适。色牢度好与差,也直接涉及人体的健康安全,色牢度差的产品碰到雨水、汗水会造成面料上的颜料脱落褪色,其中染料分子和重金属离子等都有可能通过皮肤被人体吸收而危害人体健康,加之人的汗水、唾液会把染料还原成有害物质,通过人体皮肤吸收后可致癌。 新闻链接 纺织品服装和皮革制品是我国部分地区出口的拳头产品,占据了出口量的半壁江山。而偶氮染料目前被广泛应用于纺织品、服装、皮革制品、家居布料,在一定条件下,可分解还原出具有致癌性的20多种芳香胺类。 上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从去年底开始开展进口服装质量市场调查,检测结果表明,在上海市9家著名高档百货商场购买的产自12个国家和地区的31个样品(其中包括一批国际知名品牌)中,有20个样品不符合新实施的《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不合格率高达64.5%,其中,部分来自欧盟国家的服装也含有可分解芳香胺。(李婧)(来源: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