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建立高管履职监管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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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11:26 法制日报 | ||||||||
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要求 建立高管履职监管制度 遏制金融案件回升势头 本报北京4月8日讯(记者辛红)针对近年来金融刑事犯罪案件频发,内外勾结案件凸现且大部分案件集中在基层的情况,银监会主席刘明康今天表示,尽管银行案件总数稳中有降
刘明康是在今天召开的北京银行业形势分析与风险防范工作座谈会上做上述表示的。 他说,近几年特别是今年以来,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呈现一些新特点、新趋势,主要是操作风险领域案件呈上升趋势,特别是刑事犯罪案件频发,内外勾结案件凸现;尽管银行案件总数稳中有降,但涉案金额上升;因赌博、炒股、经商等原因诱发的案件占比例大。这些案件的发生是旧体制的弊端、当前社会矛盾、社会信用环境以及传统的银行文化等多种因素相互交织与作用的结果,也是商业银行自身管理体制不完善,基本制度执行不力、内控制度不落实和对基层机构特别是对机构负责人管控不到位造成的。 为防范操作风险,银监会此前颁布了有针对性的防控“十三条”措施。刘明康说,在狠抓落实的同时,要坚持把查防违法违规案件同强化制度建设和深化体制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构建全方位的风险持续监管长效机制。首先,要进一步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相关制度和惩戒违法违规人员的法律规定等。他强调,要重视建立对金融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监管办法,切实防范高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并完善商业银行内部各级机构职责划分,加快推进扁平化管理,强化和落实法人对基层机构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但他同时表示,当前金融机构的主要风险仍然是信用风险,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在加强信用风险监管的同时,也要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纳入到整体风险监管评价范畴,从根本上改变“重业务轻管理,重外延扩张轻内控建设”的局面。(责任编辑:郭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