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实行教师资格定期认证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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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12:02 河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4月8日电(记者李江涛、刘洋)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司长管培俊8日表示,我国将实行教师资格定期认证制度。 管培俊说,从国际惯例和教师队伍建设的现实需要考虑,应对教师资格的有效期做出规定,一定年限,如3年或5年之后,重新审核认定教师资格。我们还将实行教师资格临时证书、有期限证书、终身证书的分类管理。
管培俊还表示,为了完善我国教师资格制度,教育部正在研究教师资格认定统一考试的可行性;未来我国将制定一套教师资格考试办法,推行统一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这套办法对师范和非师范类考生应该是一视同仁的,对于具备学历和不具备学历的考生也是一视同仁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