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搬迁费用高达500亿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预防职务犯罪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12:36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北京4月8日电如何防止涉及员工6万余人、费用500亿元的首钢搬迁工程中出现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国企蛀虫,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已经提前介入预防职务犯罪。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长王建平表示,在首钢搬迁过程中,检察机关将严盯“三管六外”人员(管人、管事、管财,及对外委托、对外协助、对外承包、对外联络、对外经销、对外采购工作人员)。
石景山检察院从1999年介入首钢集团的职务犯罪预防,至今年3月底,5年多的时间里共立案查处55件首钢内职务犯罪案件,其中包括原首钢总公司经贸部部长孙俊学及其妻子董佩琴收受贿赂88万余元的案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