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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医疗到农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13:28 宁夏日报

  近日,在中宁县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一位农村产妇手拿刚刚报销的住院费,高兴地对记者说:“以前村里女人生孩子能请个接生婆就不错了,如今生孩子不但能住院还能报销费用,这都是托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福。”

  中宁县于去年11月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短短两个月,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达到15万多人,参合率达到68.72%。据了解,今年1月1日起该县各医疗单位开始接待持合作医
疗证的就诊农民。截至目前,全县核销门诊就诊5358人次,核销费用42865元;核销住院596人次,核销费用17万多元;99名产妇得到4950元住院分娩补助,合作医疗共核销30多万元,共有1.5万多人得到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惠。

  记者在新堡镇卫生院门诊处看到,前来持证看病的农民络绎不绝。正在给患者看病的医生梁雪芳对记者说:“没实行合作医疗前到卫生院看病的人寥寥无几,现在每天来看病的农民一茬接一茬,卫生院的门诊人数比去年同期增长了近30%。”白马乡跃进村农民袁宝云得面部肿瘤已经6年多了,因经济条件不好,不敢去医院看病。找来游医看了几次,花了近2000元,结果病没看好,却越来越重了,后来疼得干脆农活都干不了了,只好卧床熬着。去年年底参加合作医疗后,乡卫生院将其作为一个重点户,先带他到县医院做了全面检查,随后又转院到宁夏附属医院住院治疗。如今袁宝云的病不但治好了,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还给他报销了3465元的住院费。”

  从袁宝云家出来,白马乡卫生院院长吴兴斌介绍了合作医疗在该乡实施的情况:参合农民每人每年交纳合作医疗基金10元,其中8元以户为单位建立家庭医疗账户,用于个人门诊就医,2元用于大病统筹治疗费补偿。中央财政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补助10元,自治区财政每人每年补助6元,县财政每人每年补助4元,加上农民个人筹集的2元,共计22元作为大病统筹基金,用于参合农民住院费用的报销。参合农民因病住院治疗者实行分段按比例报销,一年内每人报销最高限额为4000元。

  中宁县卫生局副局长万中玉告诉记者,现在各乡镇卫生院的医疗人员,每月都要定期上门为当地农民提供预防、保健、基本医疗等卫生服务,为农民免费体检,及时了解农民的健康状况,受到当地村民的极大欢迎。有时他们刚走进一家农户,附近的邻居就纷纷赶过来。经历了进村入户的锻炼,乡镇卫生院医生的业务技能也提高很快,每位乡村医生的背后都有无数个感人的故事在发生。(本报记者杨涛军)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综合新闻网(http://www.nxnet.cn)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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