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最后一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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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17:40 新文化报 | ||||||||
下岗职工再就业税收优惠 本报讯 (记者曹莉)昨日,记者从长春市地方税务局获悉,今年是企业和个人申请下岗职工再就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最后一年。从2006年开始,符合规定条件也不能再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据悉,凡在2005年底之前,符合优惠政策条件规定的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和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所兴办的经济实体,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最长期限为3年的税收优惠和社会保险补贴,直至期满;凡在2005年底前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最长期限为3年的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直至期满为止。新闻编辑:杨光(来源:本报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