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交警在全国率先承诺“40项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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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18:09 新华网 | ||||||||
新华网吉林频道4月9日电(记者王强)吉林省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近期向社会推出40项公开办事承诺,覆盖了从交通事故调解、机动车辆转入转出到民警违反承诺的处理等方方面面。据了解,在如此大的范围内出台类似的公开承诺,在全国公安交警系统尚属首次。 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运保华介绍,这40项公开办事承诺中比较典型的事项包括:如公安部对一般性事故调解的时限定为10天,而吉林市交警部门将其缩短为5个工作日;
在交通事故处理方面,吉林市交警部门在调解事故时实行四公开:事故认定的事实和依据公开;现场图、勘察笔录、照片及各种检验鉴定结论公开;赔偿标准公开;处罚标准和结果公开。此外,对于支队下属各部门交警违反公开各项承诺的,当事人可直接向科(中队)、处(大队)领导反映并将得到当场处理,同时也可向支队长政委电话室(电话号码0432-2408222)、支队监察室(举报电话0432-2408104、0432-2408178)举报,支队将立即派人进行调查,市区内半小时、公路1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对民警违反承诺行为的调查处理结果,一律在5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通报。(完)(责任编辑:熊红祥)(吉林频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