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经允许就赖在人家不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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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00:53 新文化报 | ||||||||
警方在劝解无效的情况下,再次对其行政拘留新闻回放 今年1月13日,延吉市园纺社区居民万某以自己没房住为由,强行将自己的物品搬入社区办公室,严重影响社区办公。1月19日,延吉市公安局公园街派出所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两日内搬出,但他拒不搬家。1月22日上午,警方对他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本报延吉讯(记者李珉琦)强占社区办公室被行政拘留的万某,出来后又强行搬进一所民宅
原来,金女士在园纺社区公新市场后侧有一处闲置平房,万某去年曾经租住。春节过后,万某竟用原来的钥匙私自打开房门搬了进去,还在屋内的地炕上安装了一个锅炉,邻居担心会造成火灾遂找到金女士,金女士这才知道万某已经在此居住了近2个月。 据邻居讲,自从万某搬来后,每日都将自家的生活垃圾装在塑料袋里扔进邻居家,让人受不了,大家要求万某搬离此处。金女士几次劝说万某搬家,但每次万某当面都答应得好好的,过后就是不搬,无奈之下,金女士准备和爱人亲自动手帮其搬家,但万竟然拿出斧头威胁要砍死二人,将金女士夫妇吓跑。4月5日,金女士到公园街派出所报案。侵占民宅再次被拘留 接到报案后,民警对万某进行了说服教育,并下达了治安警告,限期搬家。7日,民警再次来到万某强占的民宅,万某看到民警破口大骂。警方将万某带回派出所劝说,万某仍拒不承认错误、拒不搬家。最后,警方以非法侵占他人住宅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新闻编辑:杨光(来源:本报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