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一名失业人员 奖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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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04:1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记者姚长寿)高新区区内所有用人单位每招用区内1名失地转非、下岗失业持证人员,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将获得500元的就业奖励,高新区近日出台了《成都高新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暂行办法》,该《办法》在全国首创就业奖励模式。昨日记者还从高新区了解到,《办法》同时规定:职介机构每中介成功1名失业人员,将给予100元的职业介绍补助。
同时,高新区还启动了“见习培训计划”,根据培训难度和岗位技术含量,向提供3~6个月见习职业培训、规模100人以上的重点产业企业,发放培训补助;向符合条件并参加见习培训的16~25周岁未就业居民,提供相应标准的生活补助和见习保险。参加再就业定点机构组织的免费创业及技能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者,还将获得一定的学习补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