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偷税196万 滞纳金80万 延边破获省级督办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05:08 东北新闻网 | ||||||||
本报延吉讯(记者杨威)日前,延边州国税局查处了一个近年来罕见的偷税大案,偷税者利用虚开农副矿产品收购统一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的办法偷税196万多元。国税局已追缴了偷漏税金196万元及滞纳金80多万元,并按规定对其处以偷税金额一倍的罚款。 2004年4月,延边州国税局稽查局接到举报,反映安图县长白山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有严重的偷税行为,延边州国税局稽查局向省国税局稽查局汇报后,引起省局高度重视,将此案
经调查,该公司年销售额达到800多万元,但2001年至2003年,每年缴纳的增值税却只有2万多元。种种迹象表明,该公司有偷税的嫌疑。稽查人员在调查中发现,2001年1月至2003年12月期间,该公司开具《吉林省农副矿产品收购统一发票》159张,发票上留下的销售方的人名共有48人,稽查人员把人名和身份证号一一核查发现,48人中有6人是该企业职工,有35人的名字和身份证不符。国税稽查人员还发现该企业利用其他手段虚开发票18张,偷税19万多元。 核查汇总,发现该公司共偷税196万元,是延边州近年来罕见的偷税大案。 当国税稽查人员把收集到的大量证据摆在企业法人代表李应哲面前时,他无奈地承认了自己利用虚开农副产品收购统一发票的方法进行偷税的全部事实。(新文化报)[编辑: 龙秋秀](来源:东北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