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头没钱诈骗“狱友”老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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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06:17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时代商报记者冯岚通讯员绍国)两人在看守所里结成姊妹,其中一位取保候审后因手头没钱,竟利用姊妹情意诈骗其家人财物。 2004年9月,郭某因涉嫌实施盗窃被关押到看守所内,很快和同一看守室的刘某熟悉起来,二人越聊越投机竟亲如姊妹。为了表示诚意,刘某将自己家的住址以及弟弟的电话都告诉了郭某,“我弟弟就是你弟弟,有事儿你说话。”
10月中旬,郭某因涉案证据不足被取保候审后,感觉手头拮据,就想起看守所里的刘某。郭某通过刘某弟弟得到了刘父的电话。在电话中,郭告诉刘父:“你女儿在看守所过得不好,我是她的姊妹,有办法让她取保候审。”刘父相信了郭某的话,很快将5800块钱交到了郭某的手中。12月底,刘某被放出来后,听家人说是郭某帮的忙,大呼“你们被骗了。”为了把钱要回来,刘某打电话将郭某约出来后,将她扭送到公安机关。 昨日,新城子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嫌疑人郭某向新城子区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提醒:取保候审是指公、检、法三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只有公、检、法有权利通过一系列程序办理,其他人员均无权也不可能帮助办理到取保候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