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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的姐"两凶徒庭上互"咬"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06:17 时代商报

  两名前科累累的男子将一名“的姐”残忍杀害并埋尸荒野,他们被指控犯有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并于近日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公开审讯。但面对法官和被害人的丈夫及众多旁听人员,两名很有“庭审经验”的被告人竟当庭将全部责任相互推到了对方身上,把自己洗脱得一干二净。

  指控:抢劫杀害“的姐”

  被告人李英,新民市人,今年29岁的他曾因盗窃罪、抢劫罪两次入狱,2003年年初刑满释放。被告人张志华曾因抢劫罪判刑。

  起诉书指控:两人于2004年9月8日从新民来到沈阳,骗乘被害人女司机张某开的一辆中华出租车到新民市东大营开发区,随后将张某用刀逼住,李英将车开到一片玉米地附近,两人捆绑了张某的双手将其掐死,后埋在一片小树林内。2004年10月张志华向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李英也被抓获。

  庭审:供诉真假难辨

  两名被告人当庭对质,全都一口咬定“人是他掐死的。”

  公诉人:谁提议的抢劫?

  李英:是张志华。他在案发前来找我说他欠不少债,急等用钱,问我如果有辆车,我能不能帮忙卖出去,我说能。第二天他又来找我说要去沈阳弄辆车,让我跟着去帮忙,我就跟着去了,他还从我家拿了一把刀。

  张志华:是李英。我是给李英打工的,案发当天早上,李英让我跟他到沈阳去办事,并把一把刀放到包里让我拿着,我也不知道是啥事,就跟着去了。

  公诉人:谁雇的被害人的车?

  李英:是张志华。

  张志华:是李英让我去雇的,我不知道他想抢车。

  公诉人:谁掐死的被害人?

  李英:是张志华掐死的。我用一条毛巾绑被害人的手,等我绑完后发现被害人不动了,原来张志华把她掐死了。

  公诉人:张志华掐被害人时,你没看见吗?

  李英:我没看见,因为我正专心致志地绑手根本没顾上看。

  张志华:是李英掐死的。我拿着刀看着他掐的,我没有动手。

  公诉人:谁挖的坑?

  李英:我借的锹,张志华挖的坑,人也是他埋进去的。

  张志华:坑是我们俩挖的,我不挖,李英威胁我说不听话他就整死我们全家。

  最后:再互相“咬”一口

  2004年10月,即案发后的一个月,被告人张志华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检举了李英。

  李英在最后陈述时说:“你们知道张志华为什么检举我吗?是因为他几次向我催要卖车钱,我都没给,因为车没有卖出去。张志华去投案当天上午拿着刀到我弟弟的饭店大闹了一场。我当时警告他说一定要给他点颜色看看,他因此怀恨在心才去投案,并把责任完全推到我身上,他是在撒谎!”

  张志华说:“我是因为担心被害人家属找不到被害人一定急死了,所以才去投案自首的。而且,后来李英故意把埋尸地点指错,是我带领公安人员找到埋尸地点的,公安都说我有立功表现。”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时代商报记者刘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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