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长“贪”来9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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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07:2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记者昨日从都江堰检察院获悉,都江堰市出租车管理处原处长杨殿根被查明犯贪污罪、单位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等数罪,被都江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 今年51岁的杨殿根曾担任都江堰市出租车管理处副处长、处长十多年。据查,从2001年9月以来,他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决定将单位代政府收取的出租车经营权订金150余万元借给由自然人出资兴建的公司,用于个人增资和个人购买股份;2000年至2001年间,他还利用
张静记者李逢春实习生冯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