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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校财务要向社会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07:46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 倪艳 通讯员苏民轩)包括民办学校、民办医院、民办研究所、民办培训机构等在内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重大活动和财务状况等重要信息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查询、监督,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动员大会上获知的消息。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
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这些单位和民办企业单位的区别就在于它的非营利性。可现在一些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营利化倾向较重,在招生、培训、医疗等活动中发布虚假广告,欺诈服务对象。

  省民政厅副厅长张新民说,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社会公益组织,有责任、有义务将重要信息向社会公开披露,接受社会的查询、监督。省属民办非企业单位,将率先把年度工作报告及财务状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下一步,市县属有较大影响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也要将重大活动和财务状况等重要信息向社会披露。

  (编辑 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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