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跳桥轻生女被罚5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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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09:55 生活报 | ||||||||
据新华社电南京市一女子8日到南京长江大桥轻生被救后,警方对她处以了50元的罚款,理由是其扰乱了公共秩序。这是南京铁路警方对长江大桥轻生者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8日凌晨,南京一女子来到南京长江大桥,翻越护栏准备跳江。接报赶到现场的巡警将其救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警方对其进行了处罚。(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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