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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青少年上网专区”行路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10:35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截至3月底,张毅开张3个月的“青少年上网专区”已亏损10余万元,陷入入不敷出的生存窘境。相应的,湖南、长沙有关方面“一旦试点成功,将向全市及全省推广”的设想,也面临着“破产”的尴尬。

  尝试“破冰”

  张毅是湖南长沙中青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他的另一个头衔是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华南地区主任。他目前经管的“中青网络家园”湖南总店,是经文化部批准、国家工商总局核准,由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创办的一家全国网络连锁机构。

  据张毅介绍,团中央创建“中青网络家园”网络连锁机构,其宗旨是利用现代化网络技术更好地教育、服务和引导青少年。

  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违者将受到罚款、停业整顿、吊销经营许可证等处罚。

  那么,未成年人上网的“家园”在哪里?据了解,湖南省就经营性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和网上黄色、暴力等不良信息肆虐的问题进行过多次专项整治,同时也一直在探索解决未成年人上网的问题。2004年10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出台《关于深化网吧治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其中提出,“在条件成熟的城市,可开展在大型连锁网吧开设青少年专区的试点工作”。

  经过紧张筹备和协商,当年12月,长沙市文化局选定了“中青网络家园”湖南总店和中国电信“绿色动力”网吧联盟的一家湖南加盟店作为试点。

  湖南第一个、同时也是全国首个的“青少年上网专区”就这样形成了。

  月月亏损

  令张毅始料未及的是,“青少年上网专区”开一个月,亏一个月,到3月份已经搭进去10余万元,致使经营业绩一直尚可的总店深受其累。

  “中青网络家园”湖南总店位于长沙市青少年宫大门一侧,在其租用的场地中,二楼为“青少年上网专区”,三楼为成人上网区。“专区”使用面积650多平方米,共配置70台高性能计算机,并设立了专门的服务器对网上内容进行筛选。

  张毅告诉记者,“专区”光装修就花了60多万元,这还不包括70台品牌计算机。“专区”每个月的房租、网线使用费、工作人员工资等就需要开销4万多元,而运营收入只有3000~5000元,最多时也只有7000元。

  据经常到“专区”做义务辅导员的湖南师大学生谭玲玲介绍,双休日到“专区”上网的孩子非常多,像寒暑假火车站出现的“学生流”一样,去晚了的想上网还要先排队。

  场面既然如此火爆,“专区”为什么会入不敷出呢?张毅说,“专区”在获得批准时就被明确其是公益事业性质的“网络教室”,只对青少年开放,收费标准是经营性网吧的一半。除节假日相对宽松外,平时只准许在学生午休和放学后至晚上9点开放,一天的开放时间最多6个小时。

  总店为了摆脱困境也想了其它一些办法。譬如,利用“专区”富余的面积开辟咖啡吧供家长休息,设置乒乓球台等娱乐设施供孩子们“候机”,但效果并不明显。

  “如果第一个‘专区’一亏再亏,全省、全国谁还会愿意接着干?”张毅说。

  “绿荫”难成

  另一家挂牌的网吧叫“绿色动力”,离“中青网络家园”不远,不同的是,它在门口还挂出了一条上书“湖南省未成年人网络道德教育基地”的横幅。但记者3月30日从下午3点到夜里12点在这家网吧上网达9个小时,发现它与自己宣扬的宗旨悖离甚远。

  “绿色动力”试点店单独辟有“未成年人绿色上网专区”,配置了42台计算机。虽然网吧李经理声称“专区”只在节假日对未成年人开放,但从下午3点30分起,记者就发现陆续有五六个身穿校服、背着书包的学生来到这里,和成年人一起在“专区”玩网络游戏、看网吧下载的电影。次日,听到记者提供的这些情况,长沙市文化局市场管理处处长关建之非常惊讶。他说,按挂牌的条件,“绿色动力”试点店应该还在筹建之中,而且它现在接纳未成年人上网是非法的行为。

  湖南电信公司数据局局长向绪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成年人上网吧的问题非常复杂,身份认证困难,管理难度很大,容易出问题。

  向绪宁说,2004年8月,湖南电信开通的家庭“绿色上网”业务目前状况也不理想,整个才开了3000多户。

  向绪宁介绍,“绿色上网”软件用技术手段屏蔽不健康网络内容,以达到净化网络环境的目的。它可设“父子账号”,当未成年人打开网络时,可以避免接触不良信息。但从目前的屏蔽效果来看,软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有益探索

  虽然“专区”身处困境,但“专区”的开设引起了广泛关注。全国人大网络安全检查组、中央文明委、教育部、司法部等部门负责人先后到“中青网络家园”湖南总店调研考察,称“青少年上网专区”是一个有益的探索。

  有关专家说,湖南和长沙开设“青少年上网专区”试点的探索难能可贵,而且现在也摸索出了很多经验。譬如,实施专区、未成年人、家长三方联络卡制度。联络卡由家长申办,未成年人凭卡上网,这样有利于对未成年人进行较好的监护。

  这位专家同时指出,将“青少年上网专区”简单地定位于“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事业性质值得商榷。对于学校、图书馆、青少年宫等组织计算机学习、培训活动而言,经营性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应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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