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高速路收费下调 10吨以上货车每公里降2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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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11:39 沈阳今报 | ||||||||
记者刘明驰 今报讯从今天开始,辽宁省高速公路通行费用将下调,10吨以上的大型货车、40座以上的客车以及40英尺的集装箱车每公里收费标准将从原来的1.3元、1.6元分别降至1.2元、1.4元。10吨以下的货车和客车的收费标准没有变化。
每公里下调2角 根据新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载重量10-15吨(含15吨)的货车”、“40座以上的客车”以及“40英尺集装箱或装载两个20英尺集装箱货车”的收费标准由原来1.30元/公里降至1.20元/公里;“载重量15吨以上的货车”收费标准由原来1.60元/公里降至1.40元/公里;4轴以上的货车或4轴以上的半挂车收费标准为1.40元。其他车辆仍旧按原来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路通行费用。车重按轴划分 据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的有关负责人介绍,新标准对划分车辆重量的标准也有所变化,本次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中,对2004年7月1日前出厂的货车车型载重量将按“轴”进行划分。 如果在收费站的车道上司机对收费车型产生疑问时,请司机必须交费,不能堵口。交完费后可以拨打“024-82364277、82364278”,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收费稽查处查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