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生砸死农民工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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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15:10 千华网-鞍山日报 | ||||||||
据新华社西安4月8日专电(尹超)西安一大学生见母亲与一男子在家中撕扯,情急之下捡起地上的砖块砸向男子头部,致其死亡后潜逃3月又投案自首。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这名大学生无期徒刑,并赔偿死者家属6.9万余元。 现年22岁的杨明被捕前是西北大学工商管理系在校学生。2004年4月30日下午,为杨明家盖房的农民工段某来到杨家,向杨明的母亲马某索要建房欠款,两人发生争吵,继而相互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杨明持械伤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但同时法庭认定杨明的自首情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杨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死者段某家属死亡赔偿金、抚养费、赡养费等共计6.9万余元。 宣判后,杨明及民事诉讼原告人均未提出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