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正常履职取消相貌限制 江苏公务员录用标准更显人文关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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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17:19 新民晚报 | ||||||||
现代快报昨天记者从江苏省人事厅获悉,今年1月20日国家人事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正式实施后,江苏省最新的体检标准日前也正式下发。人事专家指出,新标准内容更显人文关怀。 江苏省人事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颁布的新标准取消了在身体、外貌方面的具体规定。新标准还明确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视为合格。此外,艾滋病病毒携带者
人事专家指出,与以往执行的体检标准相比,新标准更科学化、人性化,也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首先,此标准取消了相貌等外在因素的限制。此前江苏省规定公务员体检时男性身高需在1.70米以上,女性在1.50米以上的标准也相继取消,这是因为考虑到这些因素在一般情况下并不影响公务员正常履行职责。 (陆培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