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聘首席法律顾问 处理省政府涉法事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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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22:07 新华网 | ||||||||
新华网海口4月10日电 (邱大军)《海南省人民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在海南省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上获得通过,并于近日正式公布实施。会议同时决定聘任许前飞为海南省人民政府首席法律顾问。 海南省政府建立首席法律顾问制度,旨在进一步适应政府法制建设的需要,推进依法行政。据了解,首席法律顾问办公室已着手处理省人民政府涉法事务。
根据首席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海南省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在海南省政府行政首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共有8项,包括为省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其论证工作;受省长委托签署有关法律文书或者代理政府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案件;受省政府委托,参与或者协调政府投资、采购的合同谈判和经济贸易谈判;受省政府指派处理省属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公司重大涉法事务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