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不再新设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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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02:14 燕赵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 记者10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今后,人民法庭作为基层人民法院派出机构的设置应当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主要在农村和城乡接合部设立,城市市区今后不再新设人民法庭。 此前保留的城市人民法庭的存废,最高人民法院目前不作统一规定,由各地自己决定是撤是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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