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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车祸不幸死亡胎儿能否继承赔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03:15 新晚报

  读者问:我与丈夫结婚4年多,去年12月,丈夫因交通事故死亡获赔12万元。我婆婆、公公、小叔子都要求继承这笔钱。我当时已怀孕两个多月,今后还要抚养孩子,我该怎么办呀?

  律师答: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你和你婆婆、公公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继承这笔遗产的权利,但你小叔子在这份遗产中没有继承权。《继承法》还规定,同一顺序
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根据你反映的情况,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为此,你怀的胎儿应保留一份继承份额。

  (文中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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