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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瞪一眼拿出匕首就乱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03:20 山西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王玉花)酒意正浓时,只因有人瞪了自己一眼,就大动干戈并致死一人。8日,太原市中级法院一审分别判处宋国友、刘宝森死刑和无期徒刑,其朋友马某则因窝藏罪和包庇罪被判刑5年。

  2004年3月5日晚,吉林省无业人员宋国友、刘宝森表兄弟,在太原市寇庄村翁某家喝完酒后,又一块来到寇庄北街福林酒家与朋友继续喝酒。当晚8时许,刘宝森和翁某上厕所时
碰撞了一下邻桌客人闫某,闫某瞪了两人一眼,刘宝森便掏出尖刀捅了闫某一刀。与闫某一起吃饭的宋某、韩某等人见状便上前帮助闫某。混乱中,宋国友、刘宝森等人分别持菜刀、匕首、凳子和酒瓶殴打闫某、宋某和韩某等人。打斗中,宋某耳部、腹部连中数刀,经抢救不治身亡,韩某也被打伤。(来源:山西新闻网三晋都市报网络编辑:闫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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