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私开未婚证明 卖掉夫妻共同房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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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03:2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淮南电淮南市民盛某背着妻子刘某将在该市江陈小区一套住房卖掉,买家是该市一位胡姓女士。可是当胡女士想搬进去时,刘某坚决不让胡入住。记者采访发现,导致这一情形的发生,是盛某从该市田家庵区龙泉街道计生办开出了一张未婚证明。 刘某说,目前,她正和丈夫盛某在办理离婚手续,盛某背着她以4万元低价出卖这套建筑面积67.7平方米的房改房,是一种明显转移家庭财产的行为。刘认为,淮南市房产局在
淮南市房产局局长陈锦岭告诉记者,盛某在龙泉街道骗取未婚证明是事实,但在房产证办理过程中,程序并没有问题。盛某卖房是不是欺诈行为,得由法院作出,如果法院认定,淮南市房产局可以撤销。同时,该局将请示省建设厅相关人士来解释《安徽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办法》,根据情况,再做决定。 淮南市龙泉街道计生办主任段仁贵说,盛某是通过不正当手段骗取未婚证明的。为了核实他的说法,记者拨通了盛某的电话。盛说,他不想也不愿意接受记者的采访。 截至记者发稿时,胡女士仍未能入住,而刘某虽将门锁换掉,但心里仍不踏实。而卖房人盛某,胡女士说:“已经离开淮南,到外地打工去了,就是想退房,也是不可能的事了。”刘女士也已向淮南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要求淮南市房产局撤销颁发给胡女士的房产证。目前此案正在复议中。 (本报记者 石放)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