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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修路自制炸药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03:31 北京青年报

  重庆

  新华社重庆4月10日电 重庆市高院对奉节两名农民自制炸药开山修公路一案作出终审判决,打了4年官司的两名农民近日被判无罪。

  2001年初,奉节县金凤乡金千村的村民为改变落后面貌,决定集资修路,但修路离不了放
炮开山。村民罗德富估算,修这条路至少需800公斤炸药,而花钱去买成品炸药每公斤要10多元,如自己配制一公斤炸药只要4元。同年2月26日,罗德富等人自制了850公斤炸药,但第二天,炸药被当地公安机关查获。3月1日,警方以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品罪将罗德富、陈井凡两人刑拘。

  此后,奉节法院判处罗德富13年、陈井凡11年有期徒刑。判决后两人提出上诉,重庆市二中院审理后认为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不大,分别减刑到4年和3年。可两人仍不服,重庆市二中院再审后,将两人改判为缓刑。两人对二中院的改判仍不服,于去年底再次提出申诉,重庆市高院受理后于近日宣判两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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