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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有毒化学物的车子超载 罚10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04:29 都市快报

  近日,一辆超载重型槽罐车在镇海辖区的道路上发生侧翻事故,宁波镇海路政大队对绍兴某公司开出了一张万元的巨额罚单,该槽罐车驾驶员重庆籍司机黄某也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据了解,这是今年4月1日《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省路政部门开出的最高数额罚单。

  幸好没泄漏

  4月3日清晨,镇海路政大队接到报警,一辆装载了有毒化学物品乙二醇的大型槽罐车在镇海区雄镇路路口发生侧翻事故。

  路政人员赶到现场联合交警、消防抢救。5米多长1人多高的槽罐车侧翻在路边,巨大的冲击力还把路边一排绿化树连根拔起,车上“驮”着的一只槽罐半陷在一个大坑里,保护支架都变形了。

  车上所装运的乙二醇原料是一种有甜味的无色黏稠液体,有一定毒性,遇明火会燃烧。而根据路政人员介绍,侧翻地点距离居民居住区很近,一旦发生泄漏,后果将会非常严重。

  幸好槽罐车没有发生泄漏,但也让路政、交警、消防等部门足足花了6个多小时,才把这个装满化学物品的庞然大物翻转过来,拖运到指定场地。

  路政部门经过调查发现,这次事故是严重超载导致的。

  以前一般只罚一两千

  近日,镇海路政大队对事故车辆所在单位绍兴某公司进行处罚。“根据《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规定,危险物品运输车辆最大承载量不得超过55吨,而这次的肇事车辆却载了75吨,远远超限。”镇海路政大队吴队长介绍。

  路政部门这次破天荒地开出了1万元的罚款单,据介绍,这是目前全省数额最大的路政罚单。

  据介绍,以前,路政部门也处罚超限,但是没有法律依据,只能依据《2003交通部2号令》这个部门规章,对超限的罚款多是一两千。受罚单位不痛不痒,一旦发生诉讼也没有法律支持,因此处罚起来有心无力。

  但现在不一样了,4月1日新出台的地方性法律《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给了路政部门有力的法律支持,完全可以依法办事。

  今后处罚力度都将加大

  “这次加大力度,主要是给所有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一个警示。”吴队长介绍,目前,全国都在打击超载超限,尤其是危险物品运输,超限很容易发生事故,而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希望这次重罚能让所有危险品运输单位警醒起来。”吴队长表示,以这次事故处罚为判例,今后对所有的超限处罚力度都将加大。

  (通讯员吴云君记者严静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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