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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干预招投标 3市州被点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05:0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 (记者庞惊涛向朝阳)记者昨日获悉,省招标投标监督委员会于去年底组织检查组,对全省交通系统46个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检查发现了9大问题。其中三市州有关党政机关违规干预招投标,受到省招监委的点名通报。有关专家认为,如此大规模的专项检查,并严肃通报检查结果在省内尚属首次,将对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起到正面的积极的影响。

  “尽管存在一些问题,但总体情况是良好的。”省招监委主任邓波说,尤其是省交通厅对设计、监理、中心试验室招标实行双信封评标法,取得了较好成效,省厅直管的7条高速公路的18个分项工程招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比业主估算价减少了30.28亿元。

  “这次通报不是最终结果,还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省招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最突出的是市县一级交通部门当业主、领导干部参与评标、超标准收取资格预审和招标文件费、越权核准招标事项等问题。“我们希望交通部门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尽快提出改进办法。”这位负责人表示,针对这些问题,省招监办还将会同省交通厅组织一次交通系统招投标业务知识培训。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9大问题九成市县交通部门当业主

  问题一:党政机关违规干预招投标。其中,广元市政府办公厅于2003年以会议纪要第71期的形式违规决定朝天区大巴口嘉陵江大桥工程(中标价1142.0711万元)采取邀请招标;乐山市发改委违规批准峨眉至沙湾公路改建项目直接委托给乙级招标代理机构;凉山州交通局不执行州计委核准的招标方案,未经招标就将国道108线马尿河至泸沽段改建工程的监理业务交给州公路工程监理事务所承担。

  问题二:不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90%以上的市(州)、县(区)交通建设项目没有依法设立项目法人制,几乎都是市(州)、县(区)交通局或下属的建设指挥部代替,指挥长又多是交通局领导担任。行政监督和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融为一体,存在同体监督的问题。

  问题三:越权、违规核准或改变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

  问题四:招标人违法违规问题比较严重。

  问题五:违规收取招标文件费。抽查的4个省管项目,收费标准均有超出。

  问题六:不依法制作招标文件。某项目开标时有34家企业,而通过审查的每个标段只有3家,排斥了潜在投标人。

  问题七:不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一是违规使用部门的评标专家库;二是党政干部违规参与评标;三是评标委员会组成不合法。

  问题八:不严格签订和履行合同。这类问题主要体现在中标价与合同价不一致、合同价签订有笔误、违规干预设备材料的采购和不严格执行合同四大方面。

  问题九: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投标。四川省金山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雅安大桥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又接受业主的邀请参与该项目施工监理投标并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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