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腐底线1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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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05:44 时代商报 | ||||||||
《江南时报》4月10日 近日,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最大卖官案已在北京进入审判程序,绥化市纪检委在工作报告中提出“要贯彻抓大放小”,具体做法就是:受贿、行贿5万元以下的干部不予追究。5万元底线只是针对一般的干部,“有来头”的干部则享受10万元的底线待遇。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贪污受贿在5000元以上就达到量刑底线了。而黑龙江省绥化市有关部门擅自将量刑底线抬高了20倍,就是践踏法律。在全国各地可能会因地域性的差别略有差异,但设置10万元为底线,就使得一些违纪官员免予刑事处分,甚至还能继续升官,这就令人费解了,这在客观程度上起到了怂恿犯罪的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