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设于农村和城乡接合部 城区不再新设人民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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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06:16 深圳商报 | ||||||||
【据新华社广州4月10日电】(记者杨维汉)记者10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今后,人民法庭作为基层人民法院派出机构的设置应当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主要在农村和城乡接合部设立,城市市区今后不再新设人民法庭。 这位负责人表示,城市市区今后不再新设人民法庭,但目前还有一定数量的城市市区保留着人民法庭。这些城市人民法庭的存废,最高人民法院目前不作统一规定,由各地根据
作者:记者杨维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