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生活时评:落选可获补偿涉嫌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07:13 新桂网

  据《南方都市报》4月7日报道,广州市白云区要求各镇充分考虑前任村官为村做过一定贡献,不当村干部后在村中仍有一定影响力,是关系村稳定的因素,因此,该区规定:可以根据本镇及村的实际情况,对退休、落选的村干部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笔者遍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并未发现区一级政府(或更高
级别政府机关)有权决定“前任村官落选可获补偿”。不管出于何种美好的设想,“前任村官落选可获补偿”如果是行政命令下的产物,就涉嫌违法。对于公权力,按照“法无授权即禁止”的理念,政府部门并无权用行政命令强制乡镇、村委会实施“前任村官落选可获补偿”。而且,“前任村官落选可获补偿”,不管这笔补偿款来自何方,行政命令下的“挪用”都缺乏政策性依据。

  按照法律,笔者认为,对“该不该对前任村官落选补偿”这样的大事,该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如此一来,避免了行政命令下可能造成的违法,也避开了政策性因素补偿可能带来的矛盾和不公。而且,让村民会议讨论决定,还可以有效防范“不负责任、渎职失职和无所作为而又被罢免程序疏漏了的前任村官”在落选中再次获利。

  (邓瞡)

  新桂网

  作者:邓瞡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水蓝幸福
水蓝幸福海洋爱情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