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时评:落选可获补偿涉嫌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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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07:13 新桂网 | ||||||||
据《南方都市报》4月7日报道,广州市白云区要求各镇充分考虑前任村官为村做过一定贡献,不当村干部后在村中仍有一定影响力,是关系村稳定的因素,因此,该区规定:可以根据本镇及村的实际情况,对退休、落选的村干部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笔者遍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并未发现区一级政府(或更高
按照法律,笔者认为,对“该不该对前任村官落选补偿”这样的大事,该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如此一来,避免了行政命令下可能造成的违法,也避开了政策性因素补偿可能带来的矛盾和不公。而且,让村民会议讨论决定,还可以有效防范“不负责任、渎职失职和无所作为而又被罢免程序疏漏了的前任村官”在落选中再次获利。 (邓瞡) 新桂网 作者:邓瞡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