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郫县七名医生集体索贿被判有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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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07:18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消息 记者近日获悉,郫县人民医院外二科多名医务人员通过开处方收取药品经销商回扣,7名医生涉案金额达20多万元。今年3月,这一被界定为近年成都最大的医药腐败串案的涉案人,全部被法院判定有罪,其中一人被判有期徒刑。 索要回扣医生讨价还价
记者从检察机关了解到,这7起案件行、受贿都在半公开状态下进行。“对患者是隐蔽的,在医院内部则是公开的。”检察人员介绍,涉案医生对医药代表集体讨价还价,定下回扣比例,药品经销商在医院,当着众多医生和护士的面发放回扣款。该院外二科有7名医务人员牵涉其中,占该科人员的87.5%,并形成了固定的收受回扣作业流程:医生开处方,药房统方提供数据,医药代表将数据交公司核对,药品经销公司定期按数据计算回扣,医药代表给开处方的医生发放回扣。 虚高药价让医药腐败滋生 医药腐败行为如何在医院滋生蔓延?承办此案的郫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检察官认为,主要原因是药品集中招投标中的虚高定价。药品公开招标的目的本是为了制止药价虚高,但实际上远没有达到应有的目的,招标后药品仍然存在非常突出的虚高定价。在侦破这批案件中,检察官发现一名为“典沙”的药品,每支出厂价13元,招标中标价每支33元,药品招标后尚有这么大的利润空间,由此可见这一措施并没有减轻患者的沉重负担,同时还为医药代表行贿提供了巨大的“保障”。 其次,医务人员认为收受处方回扣费是理所当然,是他们付出的技术或劳务所得,根本没有从法律上认识到这种行为的违法性。这使得医务人员收取药商回扣几乎成了行业内公开的秘密,在某种程度上纵容了收取回扣的医药腐败。 检方建议控制药品中间利润 在采访中,多名检察官就遏制药品回扣腐败发表看法,建议控制药品中标的中间利润,完善药品招标制度,从源头遏制腐败;药品招投标委员会、物价部门、卫生部门在确定标价时,将药品的中间环节利润定在合理的范围内,使药商没有行贿的基础。检察部门还建议建立“医疗系统行、受贿不良记录数据库”,对违规收受红包、回扣者,永不录用并予以通报或在医疗系统进行公布;对送回扣的药品经销单位,取消其在各医疗机构 的药品销售权,不得参与国家药品招投标;严格控制医生处方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医生开处方的情况进行抽查分析,采取措施不允许医药代表到医院进行促销。 彭祖君 谷萍 本报记者 沈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