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低保对象三喜临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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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07:30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泰安4月10日讯(记者闫秀玲通讯员温永泉李敏)最近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年泰安市泰山区将对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未享受劳保医疗及公费医疗的人员实施医疗、教育、住房三项专项救助。 根据这项规定,城市低保对象的教育救助按照入学阶段实施:小学到高中,按照每学年学杂费的60%进行救助;大专以上,每学年救助1000元,每年的8月1日———9月30日为集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无房、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的城市低保对象,可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廉租住房金补贴面积标准为每户使用面积12平方米,租金补贴标准每月每户每平方米补2.9元。 医疗救助的重点是重大疾病患者到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时,享受分段累计救助:住院费1000至5000元,按15%救助;5000至10000元,按20%救助;10000至20000元,按25%救助;20000元以上,按全年累计不超过5000元救助。 据介绍,泰山区三项救助资金实行政府财政专项出资和社会筹集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基金式管理,结余资金滚入下年度使用,并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兼顾”的原则,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及时分拨救助资金。医疗和教育救助资金由区级财政部门负责筹措管理,并在区级民政部门设立特困居民救助专用账户。目前三项救助资金已经筹资40万元进入了基金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