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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奉节林业局原局长被砍案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07:45 重庆时报

  本报讯 重庆奉节县人民法院日前对奉节县林业局原局长罗启辉被砍一案作出判决,两名被告已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刘斌、黄超两年零九个月和两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目前,3名直接行凶者仍然在逃,奉节县警方正在全力抓捕中。

  经法庭审理查明,2004年4月,矿主刘斌在尚未取得合法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奉节县兴隆镇一块林地上掘井办煤矿。随后,经奉节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与
该县森林警方检查,发现该煤矿属无证开采,于7月2日将小煤窑炸毁。矿主刘斌认为此事是原奉节县林业局局长罗启辉在从中作梗。7月4日晚,刘斌找到黄超,要求其对罗进行“教训”,接受指使后,黄超从湖北恩施市组织了3名凶手。7月12日下午6时许,3名行凶者尾随上正从县政府大楼下班的罗启辉,并用菜刀将罗启辉右侧额顶部、右手臂、右大腿等部位砍伤后逃离。事后,刘斌送给黄超5万元现金作为酬谢。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斌出资雇凶报复伤害他人,黄超接受刘斌的指使积极组织凶手,共同布置并实施伤害行为,都已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因而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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