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陷阱又有新花样 求职“学费”付了考核难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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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08:08 东方网-文汇报 | |||||||||||||||||
文/本报记者田玲翠
当求职者拿到“宇平人形”去推销时,才发现根本无法推销出去。但双方订立的合同使求职者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300元资料费和样品费打了水漂。 陷阱二“入门考试”:背资料 小张到本市一家企业应聘时,公司给了他一个要价200元的软盘,说是内有该企业的保密资料,要求在一周内背熟后,经考试合格方能录用。 尽管软件内的资料量大难记,但为了求份工作,小张还是苦读了整整一星期。可是到了考试那天他傻眼了,考试的内容与软件提供的资料风马牛不相及,考试自然通不过。工作没得到,反倒花200元买了一盘毫无用途的“保密资料”。 对此,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醒广大求职者: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应当与劳动者订立的是“劳动”合同。求职者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去签订以推广、促销为名的“民事”协议,切不可盲目签字,随意交钱。如果已经付钱受骗的,可以通过举报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