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遗属补助年审月底截止 逾期不审暂停支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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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08:29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丁玥通讯员武劳宣报道:为防止冒领养老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现象的发生,武汉劳动保障局委托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对这两种费用的领取资格进行年审。记者昨悉,目前,仍有少数离退休人员和遗属人员未办理2004年度的年审。 按规定,2004年度的年审截止日期是本月30日,如逾期仍未年审,劳动保障部门将暂停支付基本养老金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直至其补办年审手续后,再恢复发放。
据介绍,办理年审的人员,需携带离退休人员或遗属人员户口、居民身份证,以及离退休证或遗属待遇核发证;尚未在社区登记的,首次进行年审还应填报《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表》;户籍在外地的离退休人员和遗属人员,需凭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生存证明,到当地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进行年审。 | ||||||||